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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迁移土地政策规定有哪些
更新时间:2024-03-28 23:36:38

1、首先要看是否是全家迁出,以及迁出后是否变更为非农业人口。

法律依据: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,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。

承包期内,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,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,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。 承包期内,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,转为非农业户口的,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。承包方不交回的,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。

2、农业户口迁出的,在没有进行土地调整前,原责任地可以继续使用,直至调整为止。

30年不变,户口迁出后,已经承包的土地可以不退,一直到承包到期或者国家进行土地调整。但是不能荒芜,荒芜了集体可以收回。户口迁出后,不可以再分配土地。

标签: 户口 迁移 土地 政策规定 哪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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